事实上杨槐和他以前的确不认识,也不存在结下过梁子,只不过杨槐见过柴今四次,而在柴今的眼里,他们之间就只见过酒店这三次。
收拾大厅的时候,人员也就不那么固定了。
杨槐当然会抓紧这么好的机会,多在柴今面前晃悠,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,柴今收拾完脏了的桌布,准备搬桌子。
杨槐当然不乐意,毕竟自己的心上人手上还有伤。
“别搬了,这么重,伤口裂开就不好了。”
柴今非常纳闷,一向惜字如金的高冷帅哥怎么开始多管闲事了。
可是早上他又的确被杨槐的行为感动到了,像柴今这种害羞的人,又怎么会说出什么伤人的话。
“谢谢,可是这是我的工作。”
柴今自己都不知道,他说这话的时候,语气特别软,根本没有那种「你少管闲事」的气魄。
杨槐的心里早就乐开了花,他也把自己的语气放柔和了不少说道:“这么多人呢,你先去后厨装杯子吧,记得让他们给你找副干净的手套。”
鬼差神使的,柴今真的就去了,一向不想麻烦别人的他竟然真的去找了一副手套。
男人的话就像有魔力似的,容不得他不听。
把装好的杯子运到大厅时,杨槐正在移动一张圆桌,挽起的衣袖露出的胳膊,还有额头上的汗水,都让柴今觉得这人帅极了!
他不过就是多看了一眼,就是这么一眼,他心里却早已天翻地覆了。
只不过他把这种感受称为:欣赏帅哥。
晚宴很忙,两人各自负责一场,在不同的厅。
这一场柴今特别认真,因为他这次招来的人基本都是新手,他除了要忙着传菜,还要兼顾餐桌上发生的一些事,忙起来就特别充实,时间也就过得非常快。
最重要的是,没有被人莫名其妙的盯着。
这让他不管从心灵上还是身体上都得到了自由。
下班已经是晚上十点,给新人发了工资,安排要留宿的,送走了要离开酒店的,已经快十一点了。
柴今自然是不会留宿的,他租的那个小房间,离这也就半小时路程,忙了一天,应付了一天,他也想慢慢溜达回家。
“小今。”
这个称呼,已经很久没人称呼过了,隔着网络别人叫他年大,他的读者称他为夕夕,现实中别人称他为今哥。
会称呼他为「小今」的人,只有他曾经的大学室友,可是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过了。
“喂,大哥,你别称呼得这么亲热,我和你不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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