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清夜被拆穿心思,奄奄地不说话。
“你去日本吧,这是你的梦想和事业,我当然得支持。”
“可是我会想你。”
陆清夜小声说,话说出口也觉得自己有点幼稚了,都大学毕业这么久的人了。
慕无尘把箱子放到一旁的凳子上,重新关上门,然后把她揽进怀里,一只手轻轻抚着她的背。
“陆清夜,其实我一直不想告诉你这件事,我这个人吧,其实很好面子,我之前觉得,既然都在一起了,只要以后对你好就行了。
可是这件事让我觉得,你是不是还是会害怕,所以我想给你一些底气。”
“其次,我不想让你为我放弃任何你觉得珍贵的东西。
我会爱你很久很久,我会爱你永远,但这只是我嘴里说出来的话,我不能让我的心和你签订什么坚实有效的条例,只有你自己得到的,才是最牢靠的。
我也会害怕万一某天我们吵架了,你会后悔今天放弃的东西。”
“最后,陆清夜,你会想我,我也会想你,你可以回国见我,我也能飞过去看你,很多事情根本不需要你取舍,你可以贪心一点,全都要。”
她觉得自己也该说点什么,最好也像慕无尘一样说个一二三四点,把自己的喜欢拆解成几个部分,好好讲给他听。
她在心里酝酿了一篇长篇大论,还回忆起来大学专业课的内容,到嘴边却什么都说不出来。
最后只是靠在他胸膛闷闷地说:“慕无尘,我好喜欢好喜欢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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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慕无尘的小番外】
在伦敦的第二年,我创办了行香。
起初我没有想很多,也不是想成就一番伟业,只是找个地方陈列自己的灵感,但不知不觉,就有了野心。
我一直觉得,只要是我做的事,理所当然应该最显眼。
读书的时候,我总是被夸奖谦虚,其实我心里知道,我本人,傲慢极了,我“谦虚”
地笑时,内心其实在想,我不拿第一谁拿第一?
行香也是一样,既然做了,我怎么甘心自己的设计被掩盖。
但是后来我才发现,在小小的岭北一高,我可以做第一,我可以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,但在茫茫人海中,我的设计根本无人在意。
更多的人追求第一眼的刺激,这样说来,我的衣服和其他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同,我沾沾自喜的别出心裁根本没有人看出来。
我记得第一次看见她,是在一个潮湿的下午。
我原本打算图书馆坐一个下午,因为在人群中,不容易有太多负面情绪,但还没待到三点半就觉得有些憋闷。
这种憋闷,大概可以称作是现实和理想的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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